山东矿用绞车设备操作安全运行方便 1 双速多用绞车的维护 (1)绞车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; (2)绞车必须按规定及时加注润滑油; (3)绞车如长时间搁置不用,必须选择干燥的地方存放,防止电器受潮,绞车的裸露部分应涂保护油,各磨擦部分涂上润滑油; (4)有关电机的维护可参照随机文件《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说明书》。 2 绞车的拆卸 (1)绞车的拆卸次序和装配相反,应先拆成部件,然后再将各部件进行拆卸,拆卸时应先拆卸防护罩上罩后,再将卷筒装置、电机与底座的连接螺栓松开,并将该两部分拆掉,然后再将减速箱从底座上拆掉; (2)减速箱的拆卸是先将上箱体上的调速装置部分的零件拆下,再将上箱体拆下,然后把齿轮轴、滑键轴、传动轴、过桥齿轮轴各组件拆下,最后将所有零件拆下; (3)拆卸绞车各部时,应注意各部位的调整垫片的数量和厚度,以便在重新装配时保证绞车原有的装配精度,特别注意锥齿轮副的调整垫片不得任意增减; (4)绞车在拆卸过程中,严禁硬打硬砸,必须小心进行,不得损坏零件或碰伤零件表面。 3 绞车的修理 绞车应按实际情况,有计划安排小修、中修、大修计划,绞车的修理周期、修理内容、修理场所根据煤炭部制定的《煤炭工业设计规范》一文中的有关章节作如下规定: (1) 小修:小修周期为 3 个月,一般在现场进行,主要调整更换钢丝绳和紧固连接件,并消除故障,补充或更换润滑油,清理绞车外表灰尘等; (2) 中修:中修周期一般为 9 个月,中修一般在矿机厂进行,主要是全部拆开绞车各部分清洗后检查磨损程度,更换已磨损的零件,消除小修时不能消除的故障,更换机器各部润滑油,恢复绞车工作能力和正常状况,中修后应进行试运行; (3) 大修:大修周期为 18 个月,大修一般在矿机修厂进行,其主要内容是拆开绞车全部零件清洗和检查所有零件,修复或用新零件替换已磨损的零件,完全恢复绞车的工作能力和正常状况。大修后应进行试运行,并重新油漆。